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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中医学院党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-01-09 10:55:57 浏览次数: 文章字号:

为规范党办财务管理,确保党办财务安全,结合我办特点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第一条  办公室的财务管理执行国家、学校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特别是严格执行《云南中医学院财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云南中医学院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云南中医学院特定收入管理试行办法》及《云南中医学院财务监督暂行条例》等规章制度。

第二条  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决策,谁负责;谁审批,谁负责;谁经办,谁负责”的财务管理原则,一旦出现问题,严格追究责任。

第三条  按要求合理编制办公室年度预算。

第四条  严格财务审批,由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批经费,超出部门审批权限的按程序报主管院领导审批。

第五条  经费的管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事业、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。

第六条  报销经费手续齐全,财务单据有经办人、验收人和审批人签字。

第七条  注意财务安全,凡因采购、出差借用公款或因工作失职丢失现金的,由个人如数赔偿。

第八条  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、群众监督的原则。

第九条  实事求是地对办公室的财务支出、财产物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,杜绝违法、违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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